專業承包資質修訂情況對照表 |
序號 |
原專業承包資質類別 |
修訂情況 |
1 |
地基與基礎工程 |
保留 |
2 |
土石方工程 |
取消 |
3 |
建筑裝修裝飾工程 |
保留 |
4 |
建筑幕墻工程 |
保留 |
5 |
預拌商品混凝土 |
變更為“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資質” |
6 |
混凝土預制構件 |
取消 |
7 |
園林古建筑工程 |
變更為“古建筑工程專業承包資質”, |
8 |
鋼結構工程 |
保留 |
9 |
高聳構筑物工程 |
并入“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” |
10 |
電梯安裝工程 |
取消 |
11 |
消防設施工程 |
保留 |
12 |
建筑防水工程 |
與“防腐保溫工程”合并為“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資質” |
13 |
防腐保溫工程 |
與“建筑防水工程”合并為“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資質” |
14 |
附著升降腳手架 |
變更為“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資質” |
15 |
金屬門窗工程 |
取消 |
16 |
預應力工程 |
取消 |
17 |
起重設備安裝工程 |
保留 |
18 |
機電設備安裝工程 |
變更為“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” |
19 |
爆破與拆除工程 |
取消 |
20 |
建筑智能化工程 |
與“電子工程”合并為“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” |
21 |
環保工程 |
保留 |
22 |
電信工程 |
并入“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” |
23 |
電子工程 |
與“建筑智能化工程”合并為“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” |
24 |
橋梁工程 |
保留 |
25 |
隧道工程 |
保留 |
26 |
公路路面工程 |
保留 |
27 |
公路路基工程 |
保留 |
28 |
公路交通工程 |
保留。其中:交通安全設施分項變更為公路安全設施分項;通信系統、監控系統、收費系統工程和通信、監控、收費綜合系統工程分項合并為公路機電工程分項 |
29 |
鐵路電務工程 |
保留 |
30 |
鐵路鋪軌架梁工程 |
保留 |
31 |
鐵路電氣化工程 |
保留 |
32 |
機場場道工程 |
保留 |
33 |
機場空管工程及航站樓弱電系統工程 |
變更為“民航空管工程及機場弱電系統工程專業承包資質” |
34 |
機場目視助航工程 |
保留 |
35 |
港口與海岸工程 |
保留 |
36 |
港口裝卸設備安裝工程 |
與“通航設備安裝工程”、“水上交通管制工程”合并為 “港航設備安裝及水上交管工程專業承包資質” |
37 |
航道工程 |
保留 |
38 |
通航建筑工程 |
保留 |
39 |
通航設備安裝工程 |
與“港口裝卸設備安裝工程”、“水上交通管制工程”合并為“港航設備安裝及水上交管工程專業承包資質” |
40 |
水上交通管制工程 |
與“通航設備安裝工程”、“港口裝卸設備安裝工程”合并為“港航設備安裝及水上交管工程專業承包資質” |
41 |
水工建筑物基礎處理工程 |
并入“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” |
42 |
水工金屬結構制作與安裝工程 |
保留 |
43 |
水利水電機電設備安裝工程 |
保留 |
44 |
河湖整治工程 |
保留 |
45 |
堤防工程 |
并入“河湖整治工程”和“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” |
46 |
水工大壩工程 |
并入“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” |
47 |
水工隧洞工程 |
并入“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” |
48 |
火電設備安裝工程 |
并入“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” |
49 |
送變電工程 |
變更為“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資質” |
50 |
核工程 |
保留 |
51 |
爐窯工程 |
并入“冶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” |
52 |
冶煉機電設備安裝工程 |
并入“冶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” |
53 |
化工石油設備管道安裝工程 |
并入“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” |
54 |
管道工程 |
并入“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”、“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” |
55 |
無損檢測 |
取消 |
56 |
海洋石油工程 |
保留 |
57 |
城市軌道交通工程 |
并入“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” |
58 |
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|
保留 |
59 |
體育場地設施工程 |
取消 |
60 |
特種專業工程 |
保留 |